人類一直以來,以萬物之靈自居,在迫害自然的同時,也不斷地擁護的自然,這很矛盾,是的,這份矛盾,成就了人類為何是人類。
自然萬物的生衍,已存活為第一守則,在這個世界的時間之中,各自在某種條件與規律之下,獲得了生衍的道路,因為這些規律,生物們會彼此警戒他們不信任的對方,但是在某些特定的條件下,即使是獵物與被獵物之間,也擁有某種和平相處的情況,當然,首要條件是,掠食者肚子還不餓!
相對的,人類以語言和文明,構築了一道拒絕自然的高牆,我們無法體會到自然生衍的守則,即使我們有所察覺,卻無法融入他們,在無知的情況下,人類對人類彼此採取了制約,一方面艷羨這些自然的生物,另一方面,卻又對他們懷抱恐懼,深怕自己受到傷害。
人類向來如此,對未知的事物,習慣將他拒絕於門外,卻不願意了解他們的基礎,正視他們的存在意義,在拒絕的同時,還喜歡用一些道貌岸然的理由,來粉飾自己無知的事實,並且藉此來展示自己的優越。
自然是萬物的,並非人類獨有,人類為了生存,不斷的開發土地,這不是錯誤,但是當人類生活於自然之中,卻還要排除其中的萬物,這就是罪過,因為人類不該為了自己的存在,而抹煞了其他存在,當然,自然之中,弱者淘汰,但是在人類介入自然的範圍下,協助其他萬物繼續存活與繁衍,卻是一種必然的義務。
鑑此,人類用保育的口號,禁止人類與其他生物的接觸,這是對的嗎?
對於禁絕某種程度的惡意,這是對的,但是這不是強迫人類,對他們漠視,並且禁止人類對他們伸出援手的理由。
否則,那個吃不飽穿不暖的難民,我們又何必憐憫他們呢?